去年以来,新疆塔城地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大部署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、团结带领群众、推动经济发展的战斗堡垒作用,着力强化组织领导、统筹谋划和党组织建设,为乡村振兴战略注入强大组织动能。
强化组织领导,高位推动促落实。建立地厅级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包县联乡工作制度,28名地厅级领导全覆盖包联7个县(市)、70个乡(镇),每年下沉一线调研督导不少于4次,示范推动县、乡领导班子层层扛起政治责任,当好乡村振兴“一线指挥长”。制定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细则,明确乡村产业振兴、人才振兴、文化振兴、生态振兴、组织振兴、生活富裕、保障措施等7个方面39项具体考核工作指标,采取日常考核、专项考核、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,综合评定各县市及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绩,考核成绩及排名年末进行通报。将乡村振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,作为确定考核等次和培养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,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
高位统筹谋划,党建引领促发展。党政主要领导带头研究,出台发展庭院经济建设美丽乡村、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、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、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、农村电子商务提质增效等6个实施方案,全面推进各类资金、资源向乡村振兴集聚。制定《塔城地区中长期人才规划》《塔城地区农村实用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》,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、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、科技人才支撑、支持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“四大工程”,先后选派284名科技特派员深入69个贫困村进行科技服务,全年累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200余人、各类“田秀才” 14541人(次)。全面推进“红色股份”发展壮大集体经济、村办企业、“党组织+合作社”等经验做法,在28个村试点推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效益奖励,不断提升村级党组织有钱办事能力。建立健全以县(市)财政投入为主,部门单位帮扶、对口援疆支持、集体经济自给等为补充的村(社区)组织经费保障机制,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100万元,重点扶持42个空壳村、薄弱村产业发展。
建强战斗堡垒,夯实基础强底蕴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“七个一”工作机制,坚持视频调度、蹲点调研、互学互促、县(市)党委书记要情“直通车”、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提示单等制度,推动县乡党委书记领办基层党建项目92个,不断提升县乡领导抓乡促村动能。从严落实村干部调整县级联审、村党支部书记县级组织部门备案管理等制度,常态化开展村干部履职分析评估,选派148名国家干部担任村干部、39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交流任职,及时调整不胜任、不称职村党组织书记15名,选优配强乡村振兴“领头雁”。在地、县党校分级举办“乡村振兴”专题培训班,深入实施村级组织骨干千人培养、“一村一名大学生”等工程,着力培育乡村振兴骨干力量。完善落实村干部报酬逐年增长、基层础干部伙食补贴、周转宿舍、村干部任职期间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基层减负等关心关爱措施,不断激励基层干部在乡村振兴“主战场”建功立业。